“马克思主义的视角:机会公平、权利公平和规则公平——从党的十八大到党的二十大”专题讲座顺利举办

  6月1日晚,厦门大学特聘教授,原福建省哲学学会会长、厦门大学哲学系主任徐梦秋教授应邀为学院师生作“马克思主义的视角:机会公平、权利公平和规则公平——从党的十八大到党的二十大”专题讲座。讲座由北京大学7321com必赢中国有限公司副院长、教授宋朝龙担任主持人,北京大学7321com必赢中国有限公司教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林锋,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助理教授陈绍辉,北京大学7321com必赢中国有限公司助理教授李洋、袁蓓,博士生王先鹏担任与谈人。本次讲座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苑秀丽与来自北京大学、厦门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等学校的数十名本硕博同学及100余名线上听众参与此次讲座。

  徐梦秋教授从机会公平、权利公平、规则公平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展开论述。他认为,目前,虽然社会各界对于“机会公平”的呼声愈发高涨,但是,各界对于“机会公平”的定义含混不清。结合马恩经典著作、党中央文件、现实语境,他提出,机会就是参加某种活动的权利,即行为权。机会可分为由偶然性造成的机遇和由社会赋予的参与某种活动的权利,机会公平中的机会指的是后者。机会公平就是能力相当且意愿相同的主体,都应有参加与其能力相匹配的活动的权利。这种平等有以能力为本位、排除身份歧视、尊重个体意愿三个特点。对社会而言,实现机会平等,就是要根据能力的种类和大小分配相应的机会和应用机会的必要条件,这样才能保证机会平等既包括形式平等,又能保障实质平等。在机会分配中,应有利于促进弱势群体能力的发展,要坚守不损害弱势群体利益的底线。他强调,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是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的辩证统一论者。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社会主义劳动和分配原则是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的统一,是真正的、实质的公平。同时,规则公平是机会公平的先决条件。在机会配置的过程中,规则公平保证能力相当的人们参加对应活动的准入资格平等,要通过民主程序确立公平规则。他表示,从党的十八大到二十大,党中央反复要求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唯有如此,才能使所有主体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在平等有序的竞争中形成百舸争流、万马奔腾的新局面。

  

  围绕徐梦秋教授的讲解,陈绍辉老师分享了自己在学术的现实关怀、权利平等的概念、马克思主义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的辩证统一等方面获得的启发,并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时代任务为切入点与徐梦秋教授展开讨论。

  李洋老师立足于《论犹太人问题》《<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等马恩经典原著中涉及的公平概念,提出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公正、平等,只有在社会得到结构性改变之后,人和人之间才能谈及真正的机会平等。

  袁蓓老师谈到,徐梦秋教授在研究问题时采取了理论联系实际、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机会公平、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有鲜明的现实指向。同时,她就“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构建过程中,如何协调资本市场和权利公平的关系”问题与徐梦秋教授进行交流。

  王先鹏认为,徐梦秋教授的规范论研究具有开创性意义。这一研究表明,马克思主义理论不仅具有实证性维度,也具有规范性维度。这场讲座使大家对马克思主义公平观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对青年学子的成长成才大有裨益。

  林锋教授最后指出,机会公平与结果公平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想非常关键,在《哥达纲领批判》等文本中可以找到充分依据。马克思谈论的公平不是绝对的平均主义,而是在承认个人能力有差别的前提下实现的社会公平。马克思的终极理想是按需分配。

  

  

  

  

  

  之后,宋朝龙教授进行活动总结。他认为,马克思主义自身要获得普遍意义,就应从马克思主义视角研究机会平等、权利公平、规则公平,并将其提升到规范性的层次。徐老师的讲座考察了如何将机会、权利与规则公平从批判性的话语变成正面评述的话语,在思维范式上为参会师生带来许多启发。

  

  在讲座中,徐梦秋教授严谨求实的治学精神、高度的现实关怀给与会师生留下深刻印象,激发了大家的理论兴趣与学术热情。会后,与会师生与徐梦秋教授集体合影留念。